内塔尼亚胡预告加沙停火第二阶段,哈马斯就解除武装提条件

内塔尼亚胡预告加沙停火第二阶段,哈马斯就解除武装提条件

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近日表示,加沙停火协议的第二阶段预计“很快”启动,其核心目标包括解除哈马斯武装、加沙地带非军事化、去激进化以及最终解散哈马斯。然而,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主要谈判代表哈利勒·哈亚随即提出条件,表示哈马斯仅在以色列军队停止占领的前提下,才准备将武器移交给管理加沙的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并明确拒绝部署国际部队来解除其武装。双方在加沙冲突后未来愿景上的深刻分歧,预示着实现持久和平的道路将充满挑战。

加沙停火协议进展与以色列的第二阶段愿景

在2025年12月7日于耶路撒冷举行的一场记者会上,以色列总理本雅明·内塔尼亚胡与德国总理弗里德里希·梅尔茨共同出席。内塔尼亚胡在会上表示,加沙停火协议的第一阶段“几乎完成”,目前仅剩一名已故人质的遗体需要归还。他强调,一旦第一阶段结束,第二阶段将“很快”到来,其复杂程度不亚于第一阶段。

内塔尼亚胡详细阐述了以色列对第二阶段的设想,其核心在于彻底改变加沙地带的军事和政治格局。他明确指出,第二阶段将包括解除哈马斯武装、加沙地带的非军事化、去激进化以及最终解散哈马斯。这些目标旨在确保以色列的长期安全,并塑造其所期望的冲突后加沙愿景。内塔尼亚胡在记者会上还重申了其长期以来的政治立场,即不会有巴勒斯坦国,而关于吞并的问题仍有待谈判,但未提供更多细节。

值得注意的是,德国总理梅尔茨被描述为以色列“在欧洲最好的盟友”,此次访问凸显了德国对以色列的持续支持。

哈马斯就解除武装提出条件并拒绝国际部队

与以色列的强硬立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哈马斯加沙负责人兼主要谈判代表哈利勒·哈亚于周六晚上发表声明,阐明了哈马斯对冲突后治理和解除武装的条件。哈亚表示,哈马斯准备在以色列军队停止占领加沙地带的前提下,将其武器移交给管理该地区的巴勒斯坦权力机构。然而,他明确拒绝了部署国际部队来解除哈马斯武装的提议。

哈马斯的这一表态,无疑为以色列提出的第二阶段目标设置了重大障碍。以色列坚持彻底解除哈马斯武装并实现加沙非军事化,而哈马斯则将移交武器与以色列撤军直接挂钩,并拒绝任何外部力量介入其武装解除过程。这种根本性的分歧,使得双方在未来加沙治理问题上的谈判前景复杂化。

“黄线”争议与以色列内部的分歧

在加沙地带的未来地理和安全边界问题上,以色列内部也存在不同声音。以色列国防军总参谋长埃亚尔·扎米尔将军确认,将加沙地带分为哈马斯控制区和以色列控制区的“黄线”是“事实上的新边界线——以色列定居点的前沿防线”。这一表态暗示了以色列可能寻求在加沙地带内部建立永久性的安全缓冲区或控制区,以保护其边境社区。

然而,关于“黄线”的未来和以色列撤军问题,不同来源说法不一。在扎米尔将军言论的背景下,有提及“特朗普计划”曾期望以色列在第二阶段撤出“黄线”,并由国际部队取代。这表明,即使在以色列内部,对于加沙地带的最终边界和安全安排,也可能存在多种设想和争议。

此外,消息还披露,扎米尔将军与以色列国防部长以色列·卡茨之间存在“公开冲突”,这可能反映出以色列军事和政治领导层在加沙战略问题上存在分歧,可能影响未来的决策和执行。

内塔尼亚胡的国际外交活动

除了与德国总理的会晤,内塔尼亚胡还宣布他将在12月会见美国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此前,内塔尼亚胡的办公室已于12月1日宣布他受邀前往白宫。此次会面,尤其是在当前中东局势敏感时期,引发了外界对以色列与美国未来关系走向的关注。考虑到特朗普在巴以问题上的历史立场,此次会晤的议程和结果,可能会对未来的地区动态产生影响。

冲突后加沙治理的深层挑战

当前的事态发展凸显了冲突后加沙治理面临的巨大挑战。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的愿景是彻底根除哈马斯,实现加沙的非军事化和去激进化,并明确拒绝建立巴勒斯坦国。这与哈马斯有条件地移交武器给巴勒斯坦权力机构、但拒绝国际干预的立场形成鲜明对立。

以色列国防军总参谋长扎米尔将军关于“黄线”是“事实上的新边界线”的说法,进一步加剧了外界对以色列可能寻求永久控制加沙部分区域的担忧。这种单方面划定边界的做法,如果得以实施,将严重侵蚀巴勒斯坦的领土完整和主权诉求,并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地区紧张。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解决巴以冲突需要建立一个独立的、拥有生存能力的巴勒斯坦国,并确保加沙地带的未来治理由巴勒斯坦人民主导。然而,内塔尼亚胡的强硬立场,以及以色列与哈马斯之间在核心问题上的巨大分歧,使得任何持久的和平解决方案都显得遥不可及。加沙地带的未来,在各方截然不同的愿景和深层矛盾的交织下,依然充满不确定性。


参考来源

  1. Netanyahu affirme prévoir pour «très bientôt» la deuxième phase de l’accord de trêve à Gaza — RFI(2025-12-08):查看原文